12月起,10种门诊慢特病可跨省直接结算!
12月起,10种门诊慢特病可跨省直接结算!
从12月1日起,全国医保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至此可跨省医保直接结算相关治疗费用的门诊慢特病增至10种。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极大地方便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的报销流程,减少资金垫付压力,提高医疗服务体验。
什么是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是指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可以直接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无需再回参保地报销。这一政策的实施,大大简化了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减轻了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
新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通知,从12月1日起,全国医保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加上此前已经实施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目前共有10种门诊慢特病可以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办理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需要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 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
- 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按钮,开始备案。
- 选择就医地、参保险种、备案类型等信息。
- 阅读备案告知书,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按钮,完成备案申请。
如何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参保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服务专区,点击查询服务下的“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
- 或者点击“更多筛选”,在“开通类别”中选择门诊慢特病,查询就医地开通的所有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
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的原则。即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报销比例、起付线等则按照参保地政策执行。
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什么?
- 需要提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 就医时需主动告知跨省就医身份和享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
- 选择已开通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 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
实际案例分享
小王的父亲患有高血压,需要长期服药。小王在外地工作,父亲独自在老家生活。以前,小王的父亲每次就医都需要自己先垫付费用,然后再将相关票据寄给小王,由小王回老家报销。现在,小王的父亲可以直接在老家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无需再邮寄票据,大大简化了报销流程。
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方便了参保人员,也减轻了家属的负担。据统计,前三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惠及参保群众近1.7亿人次,减少资金垫付1429.6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1.14%、29.37%。其中,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59亿人次,同比增长108.43%。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中,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622.07万人次,减少个人垫付63.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4.91%、242.99%,增幅明显。
这一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医保制度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未来,随着医保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们有理由相信,参保人员将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