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判例解读:二审新增诉讼请求如何处理?
最高法判例解读:二审新增诉讼请求如何处理?
最高法近期发布的判例显示,在二审程序中新增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反诉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则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这一做法旨在维护二审终审制及当事人的审级利益,避免在任何环节随意提出新的诉讼请求。通过这些判例,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在二审阶段如何正确处理新增诉讼请求的问题。
民事诉讼案例:调解优先,否则另行起诉
在最高法发布的“五山丝苗”水稻植物新品种实施许可合同、侵权两案中,双方当事人因品种使用费和侵权行为产生争议。原告安徽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被告未经授权私自繁殖生产“五山丝苗”繁殖材料,而被告则称已全额支付品种使用费。在二审程序中,双方争议进一步扩大,涉及多个杂交水稻品种的生产经营权问题。
法院在处理这一案件时,充分体现了二审新增诉讼请求的处理原则。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提级审理两案,以实质性化解争议为目标,深入分析研判案情,耐心细致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在法院主持下签订和解协议。这一案例表明,在民事诉讼中,二审新增诉讼请求可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但如果调解不成,则需要另行起诉。
行政诉讼案例:严格限制新增请求
在宋太宏诉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处理一案中,再审申请人宋太宏在一审中仅针对行政决定第三项内容提起诉讼,二审期间新增对第二项内容的不服请求。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二审新增诉讼请求超出原审范围,且未在一审中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七十条,法院不予准许,维持原判。
这一案例清晰地展示了行政诉讼中二审新增请求的处理原则:严格限制新增请求,通常需另行起诉。这体现了行政诉讼对程序正义的重视,以及对当事人诉讼行为的规范要求。
不同诉讼类型的处理差异
通过对比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不同诉讼类型在二审新增诉讼请求处理上的差异:
民事诉讼:以调解优先,调解不成则告知另行起诉。这种处理方式体现了民事诉讼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以及对纠纷实质解决的追求。
行政诉讼:严格限制新增请求,通常需另行起诉。这种处理方式体现了行政诉讼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重点,以及对行政程序正当性的维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新增请求需经调解前置程序,否则另行起诉。这种处理方式体现了刑事诉讼对刑事部分优先处理的原则,以及对民事赔偿部分的审慎态度。
总结与建议
最高法对二审新增诉讼请求的处理原则体现了对二审终审制的维护,以及对当事人审级利益的保护。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二审新增诉讼请求都受到严格限制,通常需要通过调解或另行起诉的方式解决。
对于当事人而言,在诉讼策略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 尽量在一审中固定诉讼请求,避免二审新增请求带来的程序复杂性。
- 如果确需在二审新增请求,应充分考虑案件类型和证据充分性,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 在调解过程中保持理性,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通过这些判例和规则,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二审新增诉讼请求的处理原则,为未来的诉讼实践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