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全攻略:不予受理情形、调解规则与强制执行流程
劳动仲裁全攻略:不予受理情形、调解规则与强制执行流程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但并非所有劳动争议都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劳动仲裁调解是否需要双方到场以及劳动仲裁后如何申请强制执行等问题。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存在以下几种常见不予受理的情况:
申请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比如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社会保险赔偿金,因社会保险赔偿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畴,仲裁机构不会受理。
超过申请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超过该时效,且无正当理由,仲裁机构可不予受理。
主体不适格。若申请人不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如他人代劳动者申请仲裁但无合法授权,仲裁机构会因主体不适格而不受理。
已经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处理过该争议。例如某劳动争议已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当事人又就同一事项申请仲裁,仲裁机构通常不予受理。
材料不齐全且不按要求补正。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材料缺失关键信息,经告知补正后仍不补正的,仲裁机构也可能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调解需要双方到场吗
劳动仲裁调解并非必须要求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具体情况如下:
通常情况下,为了更有效地进行沟通协商、充分表达各自诉求和意见,促进调解顺利开展,劳动仲裁机构会希望双方当事人都能亲自到场参与调解。这样有助于直接面对问题,提高调解效率和成功率。
若一方当事人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亲自到场,可依法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调解。代理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能够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当事人行使权利、表达意见和进行协商。
即便一方当事人未到场或中途退场,调解程序也不一定会就此终止。仲裁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继续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作出相应处理。总之,劳动仲裁调解虽鼓励双方到场,但也会考虑实际情况,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和调解程序的合法进行。
劳动仲裁后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按以下步骤申请强制执行:
确认申请条件。需仲裁裁决已生效,且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履行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同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仲裁裁决书、送达证明等,以证明裁决生效及对方未履行的情况。
准备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强制执行申请书,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执行事项、事实与理由等;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若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还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一般是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依法立案执行,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财产等,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