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支付方式及注意事项
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支付方式及注意事项
组合贷款是购房者在购房时常见的贷款方式之一,它结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优势。本文将详细介绍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支付方式、利率计算以及申请注意事项,帮助购房者更好地理解这一贷款方式。
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支付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组合贷款的首付额最低为3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而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申请组合贷款时,商业贷款首付款需满足受托银行的要求。具体要求需咨询受托银行,如两者有不相同,遵循最严要求原则。
组合贷款的利率是根据公贷和商贷分别按各自的利率进行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含五年)以下为2.75%,五年以上为3.2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具体请咨询受托银行)。
申请组合贷款的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不同的贷款方式有不同的申请条件,购房者在申请组合贷款之前,首先要了解清楚贷款银行的要求。通常申请组合贷款必须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其次,购房者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并且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贷款流程:组合贷款涉及到两种贷款,所以办理流程相对复杂一些。购房者需要向当地住房资金管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商业贷款部分涉及到银行方面,处理起来相对容易,只需注意公积金贷款方面的要求。
优先还款: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较低,而商业贷款的利率较高。因此,如果购房者想要提前还款,在还款期之前应先偿还商业贷款。这是因为商业贷款部分的贷款利率相比公积金贷款较高,若先将商业贷款还清,借款人可省下许多房贷利息。
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支付方式需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同时购房者在申请组合贷款时需要注意申请条件、贷款流程以及优先还款方式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