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天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天津离职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天津离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离职分两种情况,即满2年和未满2年。
离职满了2年的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书)。提取后,个人在当地的公积金账户将被注销。
离职未满2年的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书)、偿还银行贷款的还款证明(最近三个月的清单,仅限有房贷的情况)、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及合同内的部分页面复印件(通常需要7页,工作人员会指导具体需要复印哪些页面)。提取时,账户中会保留10元以保留账户,其余资金将全部取出。
二、附公积金的具体提取方式: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 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购房总金额应为扣除拆迁补偿款后的金额;
-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 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分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 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 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离休、退休的: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提取时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出境定居的:职工因出境定居就不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撤销即办理销户手续。具体办理时,应提供护照签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等资料。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职工因支付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 承租人夫妻关系证明。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职工因生活困难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户口证明、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因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一般情况下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提取职工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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