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一、自书遗嘱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自书遗嘱成立需满足以下要件:
遗嘱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时,遗嘱人应具备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应反映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愿,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意志的情形,否则遗嘱效力存疑。
遗嘱内容须合法。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不得处分他人财产,且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立遗嘱的年、月、日。若缺少其中关键要素,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要件,自书遗嘱方能成立并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二、可以有两人订立自书遗嘱吗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按照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从法律性质和要求来看,自书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如何处分的单方意思表示,强调的是遗嘱人的个人意愿和自主行为,所以自书遗嘱只能由遗嘱人一人订立,不能由两人订立。
如果有两人共同书写所谓的“自书遗嘱”,这种情况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为有效的自书遗嘱的。遗嘱是非常严肃且具有特定法律意义的行为,其目的在于确保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得到准确体现和执行。
若两人希望对共同财产或各自财产作出安排,应分别各自订立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明确表达各自的意愿和处分方式,以保障遗嘱的法律效力和后续的顺利执行。
三、继承人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吗
继承人不可以作为遗嘱的见证人。具体理由如下:
从立法目的来看,遗嘱见证制度旨在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防止遗嘱被伪造、篡改等情况发生。而继承人与遗嘱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其可能因自身利益驱动而作出不真实、不客观的见证行为,无法保证遗嘱见证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继承人显然属于法律明确排除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范畴。
总之,为保障遗嘱的效力和严肃性,维护其他继承人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遗嘱的见证应当由符合法定条件的、与遗嘱无利害关系的人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