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人是哪些
代位继承人是哪些
一、代位继承人是哪些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直系卑亲属,包括父母及他们所各自拥有的直系卑亲属,以及祖父母及其所各自拥有的直系卑亲属,均有资格成为代位继承人。所谓“代位继承”,即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在其生前先行离世,此时便可由该已故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替代已经离世的长辈直系血亲,去行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义务,这是一种法定的遗产继承制度。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继承权是亲属权吗
继承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其性质具有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双重特征。具体而言,继承权乃是继承人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获取被继承人遗留财产的法定权益。这种权利的来源则源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的紧密亲属身份联系。换言之,正是这种近亲属的亲密关系导致了继承权的产生,成为财产权的重要构成部分。除此之外,继承权还囊括了财产利益在内的广泛内容,并且其取得必须依赖于特定的身份条件。
三、父母离异子女有继承权吗
众所周知,无论父母之间的婚姻状况如何变化,只要其子女仍然存在且具备继承能力,便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各自的亲生父母所遗留下来的财产进行合法继承。换句话说,只要他们的父母未在生前留下明确的遗嘱将身故后的财产指定由其他人来继承,那么所有的子女都均能拥有成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资格,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平等地继承属于自身的那部分遗产。
本文原文来自66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