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碑刻拓片 观两宋治理之道
从法律碑刻拓片 观两宋治理之道
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斯文永续——宋代法律碑刻拓片展"中,精选了60件宋代法律碑刻拓片进行展示。展览以宋代法律碑刻为主题,通过《元祐党籍碑》《平江图》等展品,展现了宋代的法律制度和治理之道。
图为李雪梅(左一)在展览现场进行讲解。
"斯文永续——宋代法律碑刻拓片展"以宋代法律碑刻为主题,步入展厅,一幅《宋徽宗坐像》(复制)首先映入眼帘。
据介绍,展览精选了60件宋代法律碑刻拓片进行展示。其中,简称"天、地、人、城"的四大宋碑——《天文图》《地理图》《帝王绍运图》和《平江图》首聚高校,《大学规》《小学规》同展,文臣、武臣官箴并列。
就人物而言,宋徽宗为展览的主设计形象,《元祐党籍碑》的毁立,《大观圣作碑》的御书,《龙章云篆诗文碑》的墨韵,都从不同角度展现了帝王的治理之道。
接续唐碑的盛世荣光,宋碑以"载政"的务实姿态,实现了碑刻之治由王言到典章的转换,李雪梅在展序中写到。
宋代碑石多承担着朝廷的治世之任。在展览现场,一幅绍定二年(1229)的《平江图》碑拓吸引着观者的目光。
李雪梅介绍,在宋代,上至天文星相,下至行政地理,乃至修堰、造桥、劝农、封神、城市布局,无不铭于碑石。
巨幅《平江图》详绘城墙、护城河、平江府、吴县衙署和街坊、寺院、桥梁等,是南宋城市规划治理的典范。而治乱之源,更为朝廷上下所关注。
宋代还流行职官题名碑。范仲淹、蔡襄、包拯、欧阳修等北宋名臣均现身于一幅《开封府题名记碑》。题名碑除记任职者官秩、名籍及临莅时日,更负有"荣事任而惊位著"的功能。
碑石上常见帝王对百官的谆谆告诫。宋太宗敕令将"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官箴立石于衙署;宋真宗的"文武七条"圣训,被地方官"恭刻坚珉,昭示万世"。
在宋代激烈的党争中,碑石既是见证者,也是重要参与者。
李雪梅在展览现场介绍了碑拓《元祐党籍碑》和《表忠观碑》背后的故事。
自崇宁元年(1102)九月文彦博、苏轼等120人被"御书刻石端礼门"而首立党人碑;到崇宁二年(1103)三月下诏"党人子弟毋得擅到阙下",九月下诏"宗室不得与元祐奸党子孙为婚姻",并令天下监司长吏厅各立《元祐党籍碑》;再到崇宁三年(1104)重定元祐、元符党人309人,"皇帝书而刊之石,置于文德殿门之东壁,永为万世臣子之戒。又诏臣京书之,将以颁之天下"。短短三年内,元祐党人被两次御书刻石、一次监司长吏厅刻石、一次奉诏州县刻石,隶之党籍的官员因4次刻石之举而被天下周知。崇宁五年(1106)正月因天象异常,徽宗被迫下令毁碑,朝堂刻石和各地党籍碑随之泯灭。南宋初年,被列入"元祐党籍"的官员陆续得到平反,并实施推恩其子孙的政策,也因而有了庆元四年(1198)的重刻党籍碑。
被列为元祐党人的苏轼(1037-1101)在党争风波前已辞世,但其撰书的《表忠观碑》却历经曲折。杭州知府赵抃感佩吴越王钱镠及其子孙造福一方的功德,而钱王坟祠却荒废多时,遂于熙宁十年(1077)上奏朝廷,愿将废祠"妙音院"改为观,"以劝奖忠臣,慰答民心"。皇帝恩准赵抃的奏请,并将妙音院赐名为"表忠观"。元丰元年(1078)表忠观落成之际,苏轼应邀撰写碑文,赞述钱氏家族的功绩,称"天祚忠孝,世有爵邑。允文允武,子孙千亿"。遗憾的是,苏轼书碑在党争期间被毁,现存者为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重刻。
值得关注的展品还有,与法律关系更为密切的《劝慎刑文并箴》和《京兆府小学规》。
李雪梅表示,《京兆府小学规》碑文系对在宣圣庙内新建的京兆府小学的管理规则,以榜文形式公布,内容包括生徒入学程序、日常管理,教授职责、授课内容、作业要求,行为规范、违规惩处,生徒岁时给假及请假规则等项。据学规,生徒入学程序包括:见教授,投家状及保状,申学官押署,登记入簿。其中保状是家长同意生徒接受学校管束的证明。在校生徒学业分三等,教授内容及要求不一。由学规可见,北宋小学的教学方式和管理制度已较为完备。
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黄正建曾于去年参加过"法度与气象:在碑刻中遇见盛唐"展览的开幕式。对比两次展览,他表示,策展者对唐宋历史和对唐宋法律碑刻的作用有深刻认识:一个以"法度和气象"为主题,展示了唐代的法度初立以及盛唐气象;一个是"斯文永续",着眼于中国古代的"斯文"造极于宋代。
黄正建进一步介绍,展览中有许多不见或少见于金石著作中的碑刻,具有非常珍贵的史料价值。他说,我们在看不到原石的情况下,应该来看看原大的拓片。在文献中看到的碑刻文字,只是平面的,文字压缩在32开、16开最多8开的篇幅中,体现不出文字的气势来。而这次展览中,超过两米的碑刻就有13件。在高大的碑刻面前,观者能体会到扑面而来的时代的宏大场域、文字的气势、庄严的氛围以及磅礴的力量。
开幕式现场,来访者参观了展览,还参与了传拓、宋代"四雅"之一"点茶"的互动体验。李雪梅表示,这次展览既是一次视觉盛宴,也是一次学术公益普及活动,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文物唤醒计划"的组成部分。如今,法大校园已经成为"唤醒"法制文物的重要阵地。
"对石刻的研究多侧重于书法角度,从法律角度关注的人并不多。碑石上的法律内容其实是丰富多样的。"李雪梅说。
李雪梅表示:"法制文物是古代法律制度的见证和记录,中国古代有过什么样的法律制度,就会留下什么样的法制文物。它们或是制度的化身,或是制度实施的载体。通过将相关文物加以串联,我们可以印证一些法律史上的事实,增进对历史上某一制度的了解。正由于法制文物的存世,古代法制文明的发展脉络与细节图景才得以清晰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