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保险怎么赔
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保险怎么赔
交通事故中若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其交强险会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三者商业险补充。理赔方式依据保险条款,交强险立即赔付,商业险则按普通程序审理。
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保险怎么赔
交通事故中,若一方被认定为全责,其投保的交强险和三者商业险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理赔:
- 交强险会在其保险限额内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 这包括财产损失最高2000元的赔偿、医疗费用最高10000元的赔偿,以及残疾赔偿金最高110000元的赔偿。
- 这些赔偿限额是交强险为了保障受害者的基本权益而设定的。
当交强险的赔偿限额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时,超出部分应由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限额将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在限额内,保险公司将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如果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限额仍然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那么作为司机和车主的全责方,需要自行承担剩余部分的赔偿义务。
全责事故保险理赔具体流程
找法网提醒,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具体流程如下:
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保险公司及时了解事故情况。
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立即安排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了解事故经过和损失情况,确认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定损估价:勘查人员完成现场勘查后,将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估价,确定赔偿金额。
提交索赔材料: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的索赔材料,包括事故认定书、损失清单、医疗费用发票等。
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收到索赔材料后,会进行真实性和可靠性的审核,然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具体的赔偿款数额。
领取保险金:审核通过后,被保险人可以领取相应的保险金。
协助追偿: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在赔付后有权向真正的肇事方进行追偿。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这意味着,交强险是交通事故赔偿的首要来源。第二十二条还规定了保险公司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等)的垫付抢救费用义务,并赋予了保险公司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利。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防止不法行为的发生。
本文原文来自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