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万人吃掉40%财政收入?上班拿5千退休拿1万的情况要改变!
8000万人吃掉40%财政收入?上班拿5千退休拿1万的情况要改变!
近年来,"考公务员热"、"考编热"、"进体制内热"等现象持续升温,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一位在职公务员透露,在同学聚会上,大家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退休后的生活,尤其是退休金的差距。据统计,目前我国有8000多万体制内人员,他们的工资福利和养老金开支占据了财政收入的40%。面对如此庞大的财政供养人数和养老保障压力,再加上内外退休金差距引发的不公平问题,我们不禁要问:这种状况还能持续吗?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
体制内热潮,财政供养人数较大
体制内岗位,尤其是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凭借着稳定、待遇好、退休有保障等优势,成为近年来求职者竞相追捧的"香饽饽"。
中国人民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80%的大学生将体制内工作视为理想的就业选择。在各大招聘网站上,公务员、教师、医生等体制内职位的竞争异常激烈,招考比例常常达到百里挑一,甚至更高。这股考公进编热潮的背后,反映出我国体制内供养人数十分庞大的现状。
根据财政部的数据,截至2023年底,全国财政供养人员总数高达8000多万,其中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等。这8000多万人的工资福利和养老金支出,占据了各级财政收入的40%左右。也就是说,在我国每年的财政收入中,有近一半都用于维系体制内人员的开支。
庞大的财政供养人数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养老金支出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专家预测,到2070年,我国养老金的收支缺口将达到8.2万亿元,届时基金累计结余将由正转负并出现快速下降。
面对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趋势,现收现付的养老保险模式难以为继,供养比例失衡问题日益突出。除了财政压力,体制内外的养老金差距也引发社会关注。
据人社部的统计,2023年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退休金为3000元左右,而同期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则达到6000多元,相差近一倍。
尽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享受较高的退休待遇有其历史渊源,但在当前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大背景下,如此悬殊的差距难免会引起争议。体制内供养人数偏高、内外待遇差距过大等问题,释放出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强烈信号。
要建立中央调剂制度,推动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一些地方也在积极探索,例如山东省在部分县市开展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的试点。
这些举措旨在逐步实现养老保障的公平统一,构建更加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
退休金差距大
体制内外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差距,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人社部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3108元,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则达6378元,两者相差2.05倍。在一些发达地区,这一差距更为显著。以上海为例,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为430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则高达9100元,相差超过一倍。
养老金差距的形成有多方面原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水平存在差异。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普遍高于企业职工,而养老金的计发基数与工资水平密切相关。
两类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同。企业职工和单位分别缴纳8%和16%,而机关事业单位则实行20%和20%的高比例缴费。此外,养老金计发年限也有差异。企业职工2014年前退休的按30年计发,之后逐步过渡到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机关事业单位则一直沿用改革前的计发办法,满30年的人员可享受与基本工资相当的退休待遇。值得注意的是,养老金的"双轨制"格局在逐步弱化。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收入开始向"基础养老金+职业年金"的方向过渡,这与企业的基础养老和企业年金模式相类似。不过,由于职业年金实施时间尚短,覆盖面有限,目前对缩小养老金差距的效果还不明显。
从社会公平的角度看,目前的养老金"双轨制"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它固化了事业单位和企业在职人员工资待遇的差异,在退休后进一步拉大了两类人员的收入差距。
另一方面,"双轨制"也加重了政府和企业的负担。事业单位的高标准养老金完全由财政负担,而企业需要承担高比例的统筹缴费。这种制度安排不利于形成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也与共享发展的理念相悖。
缩小养老金差距,实现制度公平,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早在2015年,国务院就提出要逐步建立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要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上海、山东等地也陆续出台政策,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缩小与事业单位的差距。
不公平现状引起的深思
体制内外养老金差距引发的不公平问题,折射出我国现行养老保障体系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看,这种差异化的制度安排确实值得商榷。
一方面,它强化了职业身份的不平等,使得不同群体在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和保障水平产生明显落差。另一方面,这种"双轨制"也不利于促进社会流动和阶层融合,容易固化既得利益格局,加剧社会矛盾。
事实上,养老保险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本应体现公平普惠的原则。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所言,社会的进步应该以最弱势群体的利益改善为标尺。从这个意义上说,缩小养老金差距,提升企业退休人员的保障水平,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应有之义。这也符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共同富裕"的要求。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保障体制内人员既得利益的同时,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广泛的群体?这需要我们审慎权衡,精心设计改革路径和配套措施。
可以考虑在统一制度框架下,适当拉开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让高收入者多缴费、多受益,以实现制度内的再分配。同时,还可以发挥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互补作用,鼓励个人和单位增加补充养老保险,形成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需要把握好几个重点。一是统筹考虑各方利益,既要让既得利益者"让利",也要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避免改革陷入"利益固化"的泥潭。
二是加强制度的可持续性设计,合理测算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负担能力,不能把过多的成本转嫁给企业和职工个人。三是注重改革的渐进性和配套性,分步骤、分阶段推进,同步健全养老服务和医疗保障等相关制度,增强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放眼全球,许多国家也在探索养老保障的改革路径。瑞典在上世纪90年代就实现了养老金制度的全民统筹,建立了由个人账户和名义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
德国则通过"里斯特改革",建立了由基础养老、企业补充养老和个人储蓄养老三大支柱构成的多层次体系。这些国际经验对于我国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制度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启示。
结语
养老保障制度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在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财政供养人数庞大、内外退休金差距悬殊等问题,为我们敲响了改革的警钟。这既是一道经济账,更是一道民生考。
建立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民共享发展成果,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改革的路径可能曲折,但前行的方向始终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