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贷不良处置的未来:多元化解、调诉一体
个贷不良处置的未来:多元化解、调诉一体
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放缓,金融业信用风险加速暴露。以银行业为例,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到3.37万亿元,已连续11年增长。
对金融机构而言,面对巨额且不断增长的贷后问题,传统以诉讼和催收为主的处置方式,越来越难以满足发展需要。
一方面,司法资源紧张导致诉讼效率偏低。仅2023年,全国法院收案数量为4557.37万件,地方收案数量最多的法院,年收案量约18.41万件。某消费金融公司曾对外公布,该公司2024年仅四期个人不良贷款数就超过20万笔,远超法院诉讼负载能力。
另一方面,随着数据监管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不断趋严,传统催收的合规风险压力持续增加。在实际中,一旦出现催收行为不当,很容易引发舆情危机,极端情况下可能直接影响到相关机构的生死存亡。
因此,“调解”这一纠纷化解方式再次走进大众视野,以灵活性、非对抗性、成本效益高等优点,逐渐成为金融债务化解的重要手段。
政策支持与市场需求推动金融调解发展
一、除了市场对于调解这一模式的迫切需求,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也是推动金融调解发展的重要原因。
最高层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挺在前面”,核心就是要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明确法院应当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方针,并对适用调解的案件范围、工作流程、调解协议效力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023年,最高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再次强调了调解在纠纷化解中的重要地位。
多元纠纷化解的思路兴起,以调解为核心的“金融调解中心”应运而生。
客观上,金融调解中心为贷后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方案,不仅能帮债务人尽快还款上岸,帮金融机构避免更多呆账坏账,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司法压力。
金融调解中心快速发展
当前我国市场上依法成立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大多都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不隶属于任何部门,以法院特邀的形式参与纠纷调解,主要有两类:
一类金融调解中心是由调解机构自身发起设立的,由司法局或民政部门批准设立;
第二类是由地方党政部门牵头,联合地方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人民银行地方分行共同发起,或直接由后三个部门单独或联合设立,从目前来看 ,这类金融调解中心相对更规范。
当前业内讨论较多的海南五指山市贷后服务产业园、江西鹰潭市智慧金融科技产业园及调解中心、泉州市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等均属于第二类,目前这三家机构均已初具规模,调解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
鹰潭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最新披露显示,截至2024年12月初,已诉调对接案件10.48万件,正在调解的案件有38.69万件;泉州市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自成立运行至2024年3月以来,已成功调处各类金融纠纷4.88万件,金额合计33.22亿元,有媒体报道其调处成功率超传统模式4倍。
目前全国究竟有多少家金融调解中心呢?以“金融调解中心”为关键词在天眼查检索,剔除一些不含有相关业务的公司以及名称,搜索结果达到491家,其中484家成立于2019年以后,目前仍存续的金融调解中心有482家。
从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广泛兴起的时间来看,这与金融行业催收被打击治理的时间是有重合的。
近年来,一方面催收行业受到了严厉整治,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基于风险回避的考虑,抬高了催收机构的合作门槛。在此背景下,金融调解中心作为一种有司法背书、相对合规的机构,日益受到金融机构及贷后机构的青睐。
据统计,截至2024年12月初,2024年新增的金融调解中心达到213家,已超过2023年全年新增。2019年-2024年,连续6年金融调解中心的新增数量逐年上升,分别为5、6、24、66、170、213家,其中,2023、2024年呈现爆发式增长,而催收巨头湖南永雄被爆出存在问题的时间正是2023年。
从地域分布来看,金融调解中心主要集中于河北、湖北、山东、江苏、河南、四川、福建等省份,其中,河北、湖北、山东、江苏的机构数量均超过了30家,位列前茅。
具体到金融调解中心集中的城市,除了福州、南京、成都、武汉等省会城市,襄阳市、张家口市、邯郸市、廊坊市也排在榜单前列,成立的金融调解中心均在8家以上。
透过工商信息还可以发现,近两年在不少县市、乡镇也开设了这类金融纠纷调解机构,如河北邯郸的磁县、湖北襄阳的南漳县、陕西渭南的澄城县、重庆垫江县、广西北海的合浦县等15个县市乡镇都已存在2个以上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由此可见,金融纠纷调解已逐渐“下沉”,成为被越来越多人认可和接受的一种纠纷化解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调解案例库正式开放
2025年0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从24年5月份开始建设的“多元解纷案例库”经过8个月时间的测试和完善,正式向社会群众进行开放。
里面主要收集了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化解的各类纠纷问题的案例。主要是希望更多的案件能够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进行调解,防止矛盾的进一步升级。
多元解纷案例库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16家“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共建单位以及其他中央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建设,主要收录各单位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更好为各类社会主体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提供参考。
多元解纷案例库试运行以来,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入库典型案例246件,覆盖婚姻家庭、道路交通、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房屋买卖、土地经营、金融消费、知识产权、价格争议等常见易发纠纷类型。
多元解纷案例库与人民法院案例库实现数据共享、检索同步。
登录后,社会公众可以根据需求通过检索案由、关键词等多种方式高效准确查询所需调解案例等,人民法院案例库关联裁判案例也同步展示在检索结果页面中,更好为社会公众寻求多元的解纷方式提供指引,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此外,多元解纷案例库还面向特邀调解组织提供典型案例推荐入口,调解组织可以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案例推荐工作。
个贷不良的多元化解和调诉一体化
一、个贷不良的多元化解路径
个贷不良的多元化解路径就是将尽调、电催、调解、诉讼、仲裁、执行等进行有机的结合,或是引进第三方服务商,分工协作。
1、尽调。通过对个贷不良系统化的管理,对各债务人进行尽调分类,形成一类一策,按类进行处置,在属地化司法机构的支持下,将有限的司法资源运用到最有可能实现回款的类别之中,实现投入与产出的最大性价比,同时也通过依法合规的诉源治理,在大幅提高金融机构清收回款的同时,降低诉讼量和缓解债务矛盾。
2、电催。电催在小额、高质量案件中成效显著,主要通过内部团队或外部服务商催收资产。内部催收依靠金融机构的数字化系统和人工提醒;外部催收则借助服务商的资源和系统。电催在短期逾期贷款方面表现出色,但对于逾期超过一年的贷款,其效果发挥有限。
3、诉前保全和司法调解。随着市场的多元化发展,诉前保全和司法调解成为新的趋势。这种方式通过对借款人采取冻结微信、支付宝账户等措施,显著提高短期回款效率。
4、司法诉讼。司法诉讼作为重要的催收方式,具有回收率高、合规性强的特点,但面临“立案难”等难题。由于个人不良贷款金额小、数量多,案件需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则分散到全国3000多家基层法院处理。尽管立案过程复杂,但其回收效果显著。
5、仲裁。近几年通过仲裁调解的方式处理个贷业务,也实现了不错的效果,分担了法院承案压力。
6、债务加入司法处置。这一创新模式允许第三方在不转让债权的情况下参与债务关系,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突破了管辖权限制,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保障。该方法周期短、回款快。尽管目前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在解决债务纠纷方面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二、调诉一体化
1、调解行业兴起
(1)政策层面2019年初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体现了中央政府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功能和价值的肯定。调解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最重要的方式。为贯彻党中央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一系列文件,促进诉讼源治理和纠纷解决多元化发展。
这些都为调解适用于个人不良资产处置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司法环境。
(2)市场环境催收行业因乱象频发,非法手段频遭法律制裁,市场迫切要求规范化运营;反催收机构的涌现对合规催收机构造成冲击;相关单位出台催收规范指引,持续加强催收行业监管力度……在此背景下,调解行业迅速崛起,成为化解催收纠纷、促进市场和谐的关键力量。
2、“诉”是分散诉讼
实际上,在个贷不良资产处置的链条中,构建分散的诉讼体系相比调解体系来说,显得更为关键。不论是通过调解先行还是直接起诉,部分个贷不良资产的处置最终都将走向诉讼途径。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法院管辖权的问题成为了不可忽视的难题。
部分个贷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由金融机构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这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委托当地律所律师进行批量案件的集中起诉,大大提高了效率。然而,也有部分合同规定借贷人所在地的法院同样拥有管辖权。由于金融机构的客户遍布各地,这种管辖权的分散性使得金融机构在追回款项时不得不面临跨地区起诉的困境,这无疑增加了追回款项的成本和精力消耗。
分散诉讼体系的建立正是为了应对上述挑战而进行的业务转型与升级。依托科技赋能的一站式资源管理处置平台,高效地将同一地区的案件进行整理,并批量对接律所或律师团队。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即使是小额且需要在异地起诉的案件,也能通过这一体系采取成本相对较低的方式进行处理。这不仅提高了回款额,降低了资产风险,还在业务发展上减少了限制,为其带来了更大的灵活性。
3、案例分享
以此公司为例。分散式诉讼,AI技术批量处理业务。
通过线上立案和线下团队的处理,案件承接量可达10000件/月,案件越多,优势越明显。
(转自:不良资产行业观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