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剧院激光笔误伤事件敲响安全警钟
上海大剧院激光笔误伤事件敲响安全警钟
近日,上海大剧院发生一起激光笔误伤事件,一名观众在观看演出时被激光笔照射到眼睛,导致眼部不适。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演出场所激光笔使用安全的关注。
激光笔虽然小巧便携,但其潜在危害不容忽视。激光笔发出的光束能量集中,当皮肤接触时可能会造成伤害,具体原因如下:
热效应损伤:激光笔尤其是高功率的,能产生高温聚焦点。这种热量若作用于皮肤,可能导致局部组织受损,引起灼伤或疼痛感。
皮肤烧伤风险:长时间照射下,激光笔的高能量甚至可能引发皮肤表面烧伤,出现红肿、疼痛等症状。
此外,激光笔对眼睛的危害更为严重。直视激光光束可导致角膜损伤、黄斑病变等永久性视力损害。黄斑位于视网膜中心,在眼部占地面积不到5%,却掌管着90%的视力。黄斑决定了我们的光觉、形觉及色觉。激光可以透过眼内结构,使能量汇聚于黄斑上,通过光化学效应及热效应,短短几秒即可造成黄斑水肿、出血、裂孔,甚至引起视锥细胞凋亡。
作为演出场所的经营者,既要保护演出者利益,又要保护消费者利益,不能因制止违规摄录行为,给正常观看演出的其他观众造成伤害。如何化解这个矛盾,不仅关乎现场观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对于推动演出市场发展,促进消费者精神文化消费也有一定影响。激光笔的使用和管理,是关乎剧场消费的小事,但也是关乎消费者权益保护提质升级的“关键小事”。
解决这个问题,其实可以从事先提醒和事后追究两个方向推进,尽量减少现场的干预。一方面,演出开始前和演出休息期间反复提醒,请观众注意观演的礼仪礼貌,提前入场就座、演出时禁止摄录,严格执行中间换场或休息时间迟到观众方可入场的规定。另一方面,现在演出均实行实名制,可以充分利用大数据对违规观众追究其相关责任或实行一定的购票限制。总之,要减少或禁止在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使用具有安全隐患的工具和设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纠纷。
希望各方尽快探索其他更安全的提醒、指示座位方式,保护消费者的安全;也希望消费者文明观演、尊重创作者版权,共同维护演出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