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行使探望权,促进亲子关系
合理行使探望权,促进亲子关系
在离婚家庭中,如何合理行使探望权,以维护和促进亲子关系,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然而,探望权的行使应以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为前提,并优先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枣阳市人民法院杨垱法庭审理的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在该案中,法官建议父母双方应互谅互让,选择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式进行探望。例如,每月固定时间探望并由另一方陪同,既能保障父女感情交流,又不会影响孩子的稳定生活。这种做法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兼顾了孩子的实际需求,值得推广。
温岭市法院则通过联合妇联及心理咨询师,帮助离异家庭修复亲子关系。在温岭市法院的调解下,母亲同意父亲每月探望孩子两次,寒暑假可适当延长探望时间。同时,法院还邀请了心理咨询师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走出父母离异的阴影。这种多部门联动、专业力量介入的方式,不仅解决了探望权纠纷,更有助于修复和促进亲子关系。
然而,在实践中,不合理行使探望权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有的父母将孩子作为情感宣泄的对象,有的则将探望权作为报复对方的工具,更有甚者在探望时进行不当教育或诱导。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探望权设立的初衷,更可能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为了合理行使探望权,促进亲子关系,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遵守法律规定:探望权的行使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侵犯孩子的合法权益。
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探望权的行使应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避免因父母间的矛盾影响孩子。
制定合理探望计划:双方可协商制定固定的探望时间和方式,如每月固定时间探望,寒暑假适当延长等。
保持良好沟通:父母双方应保持理性沟通,及时解决探望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冲突升级。
寻求专业帮助:如遇探望权纠纷,可寻求法院、妇联、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合理行使探望权,不仅能减少父母间的矛盾,更能促进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我们呼吁离异家庭的父母们,以孩子成长为重,理性对待探望权,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