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不卫生怎么投诉?一文详解食品安全维权指南
食品不卫生怎么投诉?一文详解食品安全维权指南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和权益。当遇到食品卫生问题时,消费者应该如何进行投诉?食品添加剂超标的行为将面临怎样的处罚?购买到生产许可证过期的食品又该如何维权?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食品不卫生怎么投诉
若发现食品存在卫生问题,消费者有权向县级或以上级别的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如果食品生产和经营活动未能达到相关卫生标准,应予以严厉纠正并给予相应的警告,同时还可处以人民币五千元以内的罚金;如若商家拒绝整改或情形严重者,将被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都有责任在其管辖范围内负责执行食品卫生监管的工作职责。
另外,铁道、交通等各自业界的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同样具备行使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的食品卫生监管职责的权力。
《食品卫生法》第32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铁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行使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食品卫生监督职责。
如何处罚食品添加剂超标
对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超出允许范围或超过特定限额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应视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违法行为。
依照相关法律条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的明确规定:此类违法行为将被县级及以上级别地方政府设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依法予以追究,包括对违法所得和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没收,同时还可对用于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进行查封扣押。
若涉案食品货值金额未达到人民币一万元,处罚手段为判处五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罚款;而当货值金额超过一万元时,则需处以货值金额十倍至二十倍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吊销许可证的严厉惩罚。
购买生产许可证过期的食品如何维权
针对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情况,您需要重新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食品流通许可证作为对销售食品所颁发证书的统称,对于涉及到的发证条件、发放流程和与食品卫生许可证之间的衔接等问题,都已在相关法律法规中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开办条例,所有从事食品贸易的经营主体必须遵循先领证再开业的原则,未获得前置审批所需的证明文件前,不得申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
同时,对应于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发放、变更及注销等环节,以及许可证本身的管理方式和使用要求,都有系统而详细的条文加以规范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