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自己摔倒算工伤吗?一文详解工伤认定与赔偿
骑电动车自己摔倒算工伤吗?一文详解工伤认定与赔偿
骑电动车上下班时自己摔倒是否算工伤?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骑电动车摔倒是否算工伤、工伤赔偿的具体内容以及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
一、骑电动车自己摔倒算工伤吗
骑电动车自己摔倒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若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的,一般不算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自己摔倒不属于交通事故,也不存在责任划分问题,通常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二是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骑电动车外出办事,在途中自己摔倒的,这种情况可视为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具体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认定。
三是若是因个人原因,如自身突发疾病导致骑车摔倒,且与工作无关的,一般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有哪些赔偿
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医疗费,用于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是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一定月数支付,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是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六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经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
三、工伤赔偿是由谁赔偿的
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后,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用人单位仍需承担一些费用,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五级及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离职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二是工伤保险基金。它承担着诸多赔偿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三是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项目,就全部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