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赏是一种消费,应该停止对主播的职业歧视
直播打赏是一种消费,应该停止对主播的职业歧视
一位23岁女子在6个月内持续打赏女团直播间,共计200万元,主要打赏方式为细水长流。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对直播打赏行为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本文将从心理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深入分析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据报道,一位23岁女子在6个月内持续打赏女团直播间,共计200万元,主要打赏方式为细水长流。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对直播打赏行为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打赏行为的心理学分析
马斯洛的需求理论认为,人类的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分为五种: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从这个框架来看,打赏的体验主要在于"归属与爱"和"尊重"这种高阶层次。
研究表明,分享的快乐优于独享的快乐,而帮助别人是人类走到较高层次以后大概率会发生的事。一些成功人士在自己成功之后,会无私地帮助他人,这种帮助和成就他人的行为,会让人获得一种幸福感和伟大的宁静。
打赏行为的经济学分析
打赏和购买物质产品没有本质区别,都是消费行为。主播提供了娱乐表演或知识服务,消费者在认可和喜欢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能力支付报酬,这里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常识没有什么新鲜的。
但是人性往往倾向于不愿面对现实,体验过了,多巴胺消退了,觉得没有留下"实物",就会想吃"后悔药",试图把钱拿回来。这种常识并不需要法官来解释,但是如果人们坚持呆在睡梦里不醒来,那就只能由法官来宣布事实。
对新职业的歧视问题
媒体的相关报道没有关注到"心理的逻辑",反而沿着巨婴思维滑坡,引述了很多要求给打赏限额甚至无条件撤回的提议,说明节目组对经济社会颇为隔膜,对心理学、经济学这些学科的理论和新生事物也都缺少学习。
从消费角度讲,动辄因为一些个案就要求限制这限制那,提出设置上限等各种限制性措施,这不是市场经济的思维方式,也不是法制社会的思维方式。
从主播角度讲,主播就是靠打赏和带货存活的,普通主播的收入其实非常低,在节目里喊得口干舌燥,一下播查看数据和订单,又往往男默女泪。如果再限这限那,还要"无条件撤回",那真的只能吃土了。
从社会业态来讲,似乎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像主播这样遭到最严厉的歧视,因为新,所以不被理解。我们不可想象,一个人从商店拿走货物刷了卡回家,或者从旅游景点体验后离开,还理直气壮地要求无条件退款的。
另一个遭受同款歧视的职业是滴滴司机,我听说过各种各样的奇葩乘客,很多无理取闹的要求竟然最后也是司机承担了所有。乘客有一万种理由投诉司机,但是反过来呢,司机对于某些无赖乘客根本没有反制的手段,除了吞下苦果、抑郁难受,几乎没有什么办法,司机能得到的最好结果仅仅只是——投诉无效,而且等待这一丁点公正的时间非常之久。
像网约车司机和主播这样的新业态新职业,人们往往根据第一感觉先入为主地去评判,其结论往往都是错的。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要消除那些成见,恐怕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新闻媒体应当更多地呈现真实可感的新职人故事,让普通司机和主播的命运被更多地看见,才能逐步消散那些莫名其妙的歧视。
本文原文来自腾讯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