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可领取这些经济补偿
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可领取这些经济补偿
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可以领取多笔经济补偿,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这些补偿金的具体数额和地区差异较大,下面将详细介绍。
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是国家给予逝者家属用于处理丧事的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具体标准各地有所不同,通常以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计算。
例如,在北京,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5000元;而在深圳,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这些费用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抚恤金
抚恤金是国家给予逝者家属的经济支持,用于帮助家属度过难关。抚恤金的具体标准根据逝者的缴费年限和当地规定而定。根据《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标准为:
- 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 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例如,如果一个副处级公务员在退休前每月有4500元的基本工资,全额工资6300元,那么其家属可以领取的抚恤金为6300元×40个月=252000元。如果按照北京市2020年的数据,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786元,则该公务员的家属还可以获得5786元×2×12个月=139232元的丧葬费。
个人账户余额
退休人员去世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由家属继承。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部分和医疗保险部分。例如,如果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还有5万元的余额,这笔钱将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
如果退休人员生前参加了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计划,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也可以由家属继承。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形成。例如,如果退休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还有10万元的余额,这笔钱将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对于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如果个人账户的钱在退休人员去世前没有用完,遗属也可以继承。这笔钱通常用于支付医疗费用,但也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其他补偿
除了上述几笔经济补偿外,家属还可以领取一次性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一次性救济金通常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发放,而生活困难补助则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而定。
办理流程
退休人员去世后,家属应及时通知社保部门,以免影响后续待遇的领取。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 准备相关材料:家属需要准备逝者的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按当地社保局的要求办理手续。
- 办理手续: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领取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家属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补偿金的领取。同时,如果退休人员生前投保了人寿保险或其他形式的意外险,家属还可以获得相应的理赔款项。
总之,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可以领取多笔经济补偿,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具体领取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家属及时联系当地社保部门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