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诗意爱情观: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徐志摩的诗意爱情观: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这句出自徐志摩之手的诗句,以其淡然又略带感伤的语气,道出了许多人面对爱情与人生时的无奈与释然。这句话不仅是徐志摩个人情感经历的写照,也成为了后人探讨其爱情观的重要切入点。
一封情书,两行诗句
这句诗最早出现在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一封信中。当时的徐志摩正深陷与陆小曼的情感漩涡,面对梁启超的反对和质疑,他用“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来表达自己对这段感情的态度。这句话看似简单,却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学:得到是幸运,失去则是命运的安排。它既是对爱情的执着追求,也是对结果的坦然接受。
爱情的两难:理想与现实
徐志摩的一生,似乎都在寻找自己的灵魂伴侣。他与林徽因的相遇,曾让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悸动。林徽因的才情与独立精神,深深吸引着徐志摩,但这段感情最终未能修成正果。林徽因选择与梁思成结婚,而徐志摩则在失意中继续寻找自己的爱情。
陆小曼的出现,让徐志摩再次燃起了爱情的火焰。她美丽、聪明,又带着一丝叛逆,与徐志摩的浪漫主义气质不谋而合。为了追求陆小曼,徐志摩不惜与家庭决裂,甚至与恩师梁启超反目。他坚信,陆小曼就是他一直在寻找的那个“对的人”。
然而,理想与现实总是存在差距。婚后的生活并不如徐志摩想象中那般美好。陆小曼的挥霍无度、与翁瑞午的私情,都让徐志摩感到痛苦和失望。但即便如此,徐志摩依然选择包容与坚守,正如他在信中所写的那样:“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爱情观的现代启示
在当今社会,徐志摩的这句诗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现代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活压力和情感困惑,许多人对爱情和婚姻感到迷茫。徐志摩的“得之我幸,失之我命”提醒我们,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也不是可以强求的东西。它教会我们要珍惜眼前人,同时也要学会接受失去。
这句诗还启示我们,真正的爱情不是占有,而是成全。徐志摩对林徽因的爱,最终化作了祝福;他对陆小曼的爱,即使在失望中也选择了包容。这种爱的境界,值得现代人深思和学习。
当然,徐志摩的爱情观并非完美无缺。他的浪漫主义倾向,有时也会显得过于理想化和冲动。但正是这种复杂性,让他的爱情观具有了独特的魅力和深度。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这句简单的诗句,凝聚了徐志摩对爱情的深刻理解和人生智慧。它告诉我们,爱情如同人生,有得有失,有聚有散。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珍惜,学会释然,学会在得失之间找到内心的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