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欺诈猖獗,保险公司如何应对?
车险欺诈猖獗,保险公司如何应对?
2024年4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反保险欺诈工作目标是建立“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四位一体的工作体系。这一举措的背后,是近年来车险欺诈案件频发,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损失,严重威胁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车险欺诈:团伙化、专业化趋势明显
车险欺诈手段复杂隐蔽且不断变化,如伪基站、打码平台、积分墙等让保险公司难以防范,且欺诈方式灵活多变、迭代迅速。同时,欺诈链条完备,上下游分工明确,形成了包括情报获取、基础架构服务、欺诈应用服务、变现及套利等的专门产业链,如车险、意健险的职业团伙跨区域跨公司作案,“人伤黄牛”形成职业犯罪团伙,“代理退保”也形成黑色产业链等。
例如部分涉车险领域案件中,作案时间多为深夜,犯罪地点选择监控盲点,车辆多为曾发生碰擦或存在事故痕迹的车辆。作案人就伪造事故、报警出险、申请理赔、提交理赔材料等精心合谋,增加了查处难度。还有内外“勾结”现象也较为常见。有的案例显示,保险公司的内部查勘员、定损员为骗保提供“专业指导”,或者在事故查勘、定损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
保险公司:科技赋能反欺诈
面对日益猖獗的车险欺诈,保险公司积极运用新技术提升反欺诈能力:
数据风控与分析模型:通过建立数据风控与分析模型,监测保险数据的异常模式,及时发现欺诈行为的迹象。顶象Dinsight实时风控引擎帮助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反欺诈分析和实时监控,提高风控的效率和准确性。Dinsigh的日常风控策略的平均处理速度在100毫秒以内,支持多方数据的配置化接入与沉淀,能够基于成熟指标、策略、模型的经验储备,以及深度学习技术,实现风控自我性能监控与自迭代的机制。
身份验证技术:采用身份验证技术,确保投保人身份的真实性,同时对投保人的行为模式进行分析,识别异常行为。顶象设备指纹通过将多端设备信息的内部打通,对每个设备生成统一且唯一设备指纹。分析设备是否存在多账号登录、是否频繁更换IP地址、频是否繁更换设备属性等出现异常或不符合用户习惯的行为,追踪和识别欺诈者的活动。与基于AIGC技术的顶象无感验证搭配,能够防止AI的暴力破解、自动化攻击和钓鱼攻击等威胁,有效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账户被盗用和恶意操作,从而保护系统的稳定性。
图像识别技术:利用图像识别技术,对索赔资料中的照片、视频等进行分析,检测可能的伪造或篡改。顶象全链路全景式人脸安全威胁感知方案通过设备环境、人脸信息、图像鉴伪、用户行为、交互状态等多维度信息进行智能核验,快速识别注入攻击、活体伪造、图像伪造、摄像头劫持、调试风险、内存篡改、Root/越狱、恶意Rom、模拟器等运行和系统类等30多类恶意攻击行为,及时发现伪造视频、虚假人脸图片、异常交互行为后,可自动阻断操作。同时能够灵活配置视频核验强度与友好度,实现对正常用户无感验证,对异常用户加强验证的动态机制。
信息共享机制:与执法部门、其他保险公司和第三方数据提供商建立合作机制,共享信息和情报,加强对欺诈行为的监测和打击。
行业合作与监管:构建全方位防范体系
防范车险欺诈需要保险公司、交管部门、检察机关等多部门协同合作,通过强化管理、细化程序、发挥职能、做好衔接、推进治理以及利用大数据等多种手段,形成全方位的防范体系,以有效遏制保险欺诈行为,维护保险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交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细化事故责任认定程序。加强对交通事故定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督促其严格履职,视情况采用合适的事故责任认定程序,为后续案件处理奠定基础。
检察机关:应发挥主导职能,加大案件监督力度。加强与交管、控申等部门协作交流和信息沟通,发现并移送保险诈骗监督线索以推动成案,对发现的执法不公等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
监管部门:要做好行刑衔接,确保行政刑事处罚全覆盖。对未达刑事立案标准的涉案人员依法移交行政部门行政处罚,避免执法司法真空。针对行业特点,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和诉源治理。鉴于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和保险公司员工参与保险诈骗较普遍的情况,检察机关应积极推动,加强法治宣传和检企共建。
信息共享机制:针对车险领域欺诈集中的现状,开发车辆保险诈骗类案监督模型,建立信息共享和合作机制,实现数据贯通,建立保险欺诈人员信息库,增加数据自动筛选比对功能,及时启动审核机制并加大分析力度以发现线索推动成案。
值得注意的是,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已联合召开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动员部署会,自 2024 年4月底至11月底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打击。
典型案例:车险欺诈的多种手法
利用高档二手车制造事故进行骗保:浙江侯某等人涉嫌车险诈骗案中,犯罪团伙以他人名义、以低首付方式购买二手老豪车作为“道具车”,并在11家财险公司投保巨额车损险。此后,犯罪团伙雇佣外地在金华暂住人员充当车手,选取金华等多地车流量大或监控盲区路段,采用单车事故、两车相撞、多车追尾、二次撞击扩损等手段故意制造车辆重损、全损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
虚构、夸大、伪造企业雇员伤情骗保:江苏某塑业公司涉嫌雇主责任险保险诈骗案中,以某寿险推销员陆某、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保险公司间信息共享、承保审核和理赔调查等方面制度漏洞,以被保险人雇员的伤情作为作案工具,通过诱骗雇员签订“阴阳”工伤赔付协议及财产损失收条、伪造银行转款凭证等手段,蓄意夸大损失程度,诈骗保险赔偿金。
利用电商平台退换货规则骗保:福建蔡某文等人涉嫌新型险种诈骗案中,以犯罪嫌疑人蔡某文为首的犯罪团伙,以某国内大型互联网电商售后平台为依托,专门寻找该电商在发展客户、签约售后服务公司、设立家电维修公司、运营第三方平台空壳店铺等环节流程中的漏洞,利用“退货险”等新险种或“延保换新”规则制度,在多地分饰售后服务商、供应链企业等不同角色虚构退换货等事实,对该电商旗下财险公司实施诈骗。
以赠送首年保费名义招募发展下线骗取高额佣金:北京某保险经纪公司涉嫌诈骗保险佣金案中,某保险经纪公司高管人员高某、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北京、广东、江西等地以赠送首年保费名义招募发展下线,虚构投保人信息和投保意愿,主要由公司提供首期保费,组织参与人在家族亲友熟人间推荐投保30年期缴寿险,利用与寿险公司《经纪合作协议》中约定的“首期佣金高于首期保费”条款骗取高额佣金,涉案金额1.02亿元。
成效与展望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车险欺诈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面对日益专业化的欺诈团伙和不断翻新的作案手法,反欺诈工作仍需持续加强。未来,保险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技术手段,监管部门也将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同时加强公众教育,提高消费者反欺诈意识,共同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