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惩戒有多狠?看看这位老板的惨痛经历
失信惩戒有多狠?看看这位老板的惨痛经历
近日,一则关于企业老板因失信惩戒而陷入困境的消息引发关注。在陕西安康,一位经营炭基肥企业的老板冯某,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遭遇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他的企业在当地的各种审批难以通过,银行贷款也无法获批,原本顺利的生意陷入困境。冯某这才意识到失信惩戒的威力,急忙返回常州解决债务问题。经过法院的信用修复,他的企业才得以恢复正常运营。这个案例再次警示我们,失信惩戒绝不是儿戏,一旦被列入失信名单,不仅个人生活受限,连带企业也将遭受巨大损失。
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在被执行人(即通过法院判决需要承担对应执行义务的人员)基础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体。截至2024年12月,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数量已高达8489229个,其中不乏知名企业老板。
失信惩戒有多狠?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个人和企业将面临多方面的限制和惩戒:
- 限制高消费:包括乘坐飞机、高铁,入住星级酒店等;
- 信贷受限: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影响企业融资;
- 经营受限: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审核等方面受到严格限制;
- 影响子女教育: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 公开曝光:相关信息会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公示。
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例,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或者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被列入后,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失信惩戒的实际效果
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施,对维护社会信用和劳动者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江苏省为例,自2023年12月起,江苏省公检法机关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截至2024年9月底,江苏法院共判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碍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和虚假诉讼等四类罪名案件388件,判处422人,集中宣判104件,促使被执行人履行金额约1.51亿元。
在北京,2024年有9家用人单位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其中,四川龙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拖欠72人工资共计2461288.58元,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刘文斌在被列入名单后,最终筹集资金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全部支付到位。
如何修复信用?
企业信用不良记录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修复,但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申请,且不是所有记录都能消除。具体步骤如下:
核实是否满足条件:行政处罚、环保处罚、税务处罚等需要履行相关义务并过最短公示期;司法案件需要官司结案并履行判决内容。
申请不公示处理:在源头网站(如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裁判文书网等)申请不公示。
申请修复消除:源头网站申请成功后,可以对天眼查、企查查等第三方数据平台申请修复消除。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过程中需要确保申请理由和事实合法合规,否则可能会出现记录反复的情况。而且,并不是所有的行政处罚记录或者司法诉讼记录都能修复消除。
结语
信用是企业和个人的无形资产,一旦失去将付出沉重代价。失信惩戒制度的实施,不仅是为了惩罚失信行为,更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诚信社会的建设。因此,每个人都应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