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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异议书:概念、写作要求与法律效力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劳动仲裁异议书:概念、写作要求与法律效力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jzcmfw.com/zixun/15782086.html

劳动仲裁异议书是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时,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审理纠纷的法律文书。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动仲裁异议书的概念、主体和客体、种类和写作要求、法律效力、程序和时间等内容,帮助读者全面了解这一重要法律文书。

劳动仲裁异议书的概念及意义

劳动仲裁异议书是指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程序,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请求对纠纷进行重新审理和裁决的一种法律文书。

劳动仲裁异议书的主体和客体

  1. 主体:劳动仲裁异议书的主体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申请人是指发起劳动仲裁的申请人,通常是被侵权的劳动者或者工会;被申请人是指被申请人侵权的单位。

  2. 客体:劳动仲裁异议书的客体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接到仲裁申请后,依据法律规定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

劳动仲裁异议书的种类和写作要求

  1. 种类:根据异议书的目的和内容,劳动仲裁异议书可以分为书面异议书和口头异议书。书面异议书是指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口头异议书是指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异议。


关于劳动仲裁异议书 图2

  1. 写作要求:劳动仲裁异议书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 标题应简洁明了,写明“劳动仲裁异议书”
  • 应明确指出异议的具体内容,包括仲裁裁决的日期、号、裁决书的主要内容等
  • 使用规范的格式和语言,注意行文简洁、准确、清晰、明确
  • 使用正式的法律文书文种,如“尊敬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写明异议书发送日期)致:劳动仲裁委员会”等

劳动仲裁异议书的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异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提出异议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经审查,如果异议成立,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撤销原裁决,并作出新的裁决。如果异议不成立,劳动仲裁委员会維持原裁决。劳动仲裁异议书是当事人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审理纠纷的重要依据,对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审理纠纷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仲裁异议书的程序和时间

  1. 程序:劳动仲裁异议书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程序提出。当事人应在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裁决书生效。

  2. 时间:劳动仲裁异议书应在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自提出异议之日起,劳动仲裁委员会应依法重新审理纠纷。

劳动仲裁异议书的效力及法律后果

  1. 效力:劳动仲裁异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异议书后,应依法重新审理纠纷,并根据新的证据和情况作出新的裁决。

  2. 法律后果:劳动仲裁异议书对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审理纠纷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新的裁决不服,可以依法申请撤销。

劳动仲裁异议书是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时,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审理纠纷的法律文书。劳动仲裁异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对劳动仲裁委员会重新审理纠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在收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劳动仲裁异议书图1

劳动仲裁异议书的申请和审查

  1. 申请
    当事人对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书不服,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裁决书、证据材料、身份证明等。

  2. 审查
    仲裁委员会收到异议书后,应当在5日内对异议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异议书是否符合法定格式、异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是否清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条件等。如果仲裁委员会认为异议不符合法定格式或者异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不充分的,可以通知异议人进行补充。

劳动仲裁异议书的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异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仲裁委员会对异议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那么裁决书将作为最终裁决书执行。如果仲裁委员会不审理异议,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书。

劳动仲裁异议书是劳动仲裁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对仲裁裁决书的内容提出异议,应当及时向仲裁委员会提出,并按照法定格式和要求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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