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坦》读书笔记:霍布斯的社会契约理论与国家学说
《利维坦》读书笔记:霍布斯的社会契约理论与国家学说
《利维坦》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的代表作,首次出版于1651年。该书以深邃的思想和严密的逻辑体系,探讨了国家的起源、本质和必要性,提出了著名的社会契约理论。
人性论与自然状态
霍布斯在《利维坦》中提出了性恶论,认为人性本恶,如果没有强大的权力对人性进行约束,就会陷入人人相互为敌的战争状态。在自然状态下,由于人的能力在本质上是平等的,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力,包括对他人人身的权力。因此,当多人想同时占有同一物品时,彼此便成为敌人。这种状态用霍布斯的话来讲就是“每一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所有人都生活在暴力和死亡的恐惧与危险中。
霍布斯将导致冲突的原因归结为竞争(为了获取利益)、猜疑(为了安全)和荣誉(为了名誉)。在这种状态下,人由他的天性所决定,只能生存于激情和理性之间。霍布斯认为,正是人们的这种天性,需要自然法的约束,同时需要国家的产生使人们对利维坦这一个海怪产生畏惧,使其服从于国家的管理,服从于自然法,约束人们的本性。
社会契约与国家的产生
为了摆脱这种自然状态,人们通过理性建立了自然法则,并通过社会契约建立了国家。霍布斯认为,国家的存在,就是为了使人摆脱悲惨的战争状态。这一战争状态是人们无法控制的自然激情的必然结果,因为没有有形的权力使他们感到敬畏,通过惩罚的恐惧以约束他们使其履行契约,遵守自然法。
国家的本质是人们把他们所有的权力和力量授予一个人或一个人集合,把所有人的意志或多数人的意见转变成一个意志,以此使人们抵御外敌的入侵、避免相互伤害以及保障人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收获果实。承受这一人格的人即主权者,并且被说成具有主权,其余的每个人都是他的臣民。国家的本质和实质都存在于他身上。
主权者的权力
霍布斯列出了主权者享有的权力,包括审定所有的看法和学说的权力、制定规则的权力、司法权、与其他国家或民族宣战和议和的权力、和平、战争时期一切参议人员、大臣、地方长官和官吏的任命权、根据事先制定的法律对臣民以财富和荣誉加以赏罚之权、处罚之权等。这些权力构成主权的本质,同时这些权力也是辨认主权存在于哪些人或哪些人的集合的标志。
国家的分类
霍布斯按代表者数量的多少,将按约建立的国家主要分为三类:
- 当代表者是一个人时,那么这种国家的类型是君主制国家;
- 当议会的全体人员都是代表者时,那么国家的类型是民主制国家;
- 当议会的一部分人是代表时,那么国家的类型是贵族统治的国家。
霍布斯在书中用大篇幅来对比君主制与其他两种制度国家,得出君主制相比于其他两种制度的优越性,比如在君主政体下,君主的个人利益就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可以被最大程度地促进。
继承权问题
当被授予权力的人或集合的人死亡的时候,这就涉及到主权者的继承问题。霍布斯指出,在民主政体中,除非被统治的全体人们都死亡,否则整个议会不会消亡;在贵族政体中,当成员死亡后,议会会像主权者那样,行使属于主权者选择建议官员的权力。君主政体中主权者继承权的规则包括:
- 君主在世时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通过确切的言辞或遗嘱对继承人加以宣布;
- 如果缺少遗嘱和明确的文字表示,按照习惯来规定;
- 没有遗嘱也没有习惯,按照子女优先于其他人、男性子女优先于女性子女、兄弟优先于陌生人、血缘近的人优先于血缘远的人。
霍布斯的政治思想
霍布斯坚持性恶论,如果没有强大的权力对人性的约束,那么就会有自然状态那种人人战争的存在。要避免自然状态下的冲突,人们通过理性建立了自然法则,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权力去确保人们遵守自然法则,同样会陷入混乱。此时就需要一个强大的、足以令人们敬畏的力量来约束人性,即利维坦——国家。
人们通过订立契约,将“管理自己的权力”授予给一个人或人的集合,形成国家。拥有这些权力的人被称为主权者,他享有管理臣民的一系列权力,并通过法律保障人们真正的自由。根据按代表者数量的多少,按约建立的国家主要有三类,其中最好的便是君主制,权力集中到君主一人身上,一方面由于这些权力不能分割,另一方面君主制能够使建议得到快速有效的表达、极大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决断不会反复无常、不会导致意见分歧等优点。而当君主死亡时,则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则对主权进行继承。
对霍布斯理论的评价
霍布斯的理论逻辑完善却残酷,自提出之日起,就遭到了很多批判和反对。但他的理论中对于暴力机构本质的洞悉和对政治紧急状态的重视,却是现代政治的理论基础,仍然值得我们借鉴反思。尽管人类文明已经走到了今天这个程度,但我们还是很难说,从道德和人性的角度,我们比起霍布斯时代改善了多少。尤其是在国际社会中,绝大多数理论家都公认,国际关系有很大一部分依然处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中,国与国之间是相互怀疑的,是以自己的利益和生存为第一要务的。霍布斯讲的很清楚,一切理想政治的基础都是秩序,而秩序这个东西必须以暴力为后盾,因为人如果坏起来是没有底线的,你必须用暴力震慑他们去服从秩序,才有可能进一步建立政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