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还能协商吗
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还能协商吗
在法律纠纷中,强制执行是一个常见的程序。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三个关键问题:申请强制执行后是否还能协商?强制执行案件的律师费如何支付?被执行人没钱时法院会采取哪些措施?
一、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还能协商吗
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仍可进行协商吗?
在司法实践中,强制执行并非完全不可改变和调整,被执行人和申请人均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进而由申请者撤回司法请求。关于已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裁判和决定,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并自行履行相应义务。若有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履行其承诺,另一方便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同时亦可交由审理案件的审判人员或执行人员全权处理。在人民法院针对此类诉讼进行强制执行时,将会采取相应手段,如查封、扣押、甚至是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怎么付律师费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法律援助收费情况,通常需根据具体的执行费用来确定。
一般而言,对于涉及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案件,收费为人民币50元;
若涉及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则需按照1.5%的比例缴纳费用;
而超过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部分,将按1%的比例进行收取;
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收取费用则下降到0.5%;
至于超过一千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降至0.1%。
然而,律师服务收费仍然受到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双重影响,并根据两方面因素进行改革与调整。同时,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价格负责单位联合地方司法规管部门共同商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三、申请强制执行后被执行人没钱怎么办
在申请实施强制执行之后,如果被执行方并无现金支付能力,那么法院便有可能采取下列相应措施:首先是展开全面深入的财产调查,这项工作涵盖银行账户存款、不动产以及机动车等多个方面;其次,对于被执行者的一些高档消费活动进行限制;第三种方式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这将会对被执行人的个人信誉造成严重影响;此外,法院还可以尝试与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实现债务的分期偿还;最后,在被执行人具备具备执行条件之时,法院也可以选择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到时机成熟再行恢复执行。在此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应当全力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尽可能地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以便于推动案件的顺利执行。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双方仍有机会协商解决问题。被执行人可与申请人达成协议,申请人可撤回申请。对于生效的民事判决和裁定,各方应遵守和履行。如违反,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由审判员将案件交付执行员处理。执行过程中,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划拨等手段处置被执行人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