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配料表不符的处罚及相关法律问题
食品与配料表不符的处罚及相关法律问题
食品与配料表不符的处罚、食品吃出异物的赔偿标准以及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的要素,是食品安全领域中重要的法律问题。本文将详细解析这些问题,帮助消费者了解自己的权益,同时也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法律指导。
食品与配料表不符的处罚
对于食品与配料表不相符的行为,将受到来自县级及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没收所有非法所得以及违法生产和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还可能被处以强制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种器具、设备以及原材料等物品。
如果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价值低于人民币一万元整,则将会面临由五千元至五万元左右的罚款惩罚。
而对于情节特别恶劣者,相关部门会依法令其停止生产、终止营业,甚至有可能吊销其许可证书。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食品吃出异物赔偿标准
当消费者由于摄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受到健康损伤时,其有权向销售该产品的商家寻求赔偿,同时也可向食品的生产商提出索赔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生产出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商家明知道所售卖的食品不符合相关规定却仍然进行销售,那么除了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其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之外,还可以向生产商或商家索取价款的十倍或者损失的三倍作为赔偿金;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仍未达到一千元,则应以一千元为准。
构成生产有毒食品罪的要素
如果满足如下各个因素,则可能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首先,从犯罪者主观方面来看,必须具备故意性质,并且通常是为了追求非法经济利益;其次,这类犯罪的主体可以涵盖各类人群;再者,犯罪行为人的具体行为表现就是在违反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法律规范的前提下,通过生产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来改变食品品质;最后,本类犯罪的客体包括了国家对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性规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