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民法典
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民法典
一、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认定和分割民法典
同居期间财产的认定和分割,在民法典中有相关考量。
财产认定方面:
一是按约定认定。若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归属有书面或明确口头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约定处理。
二是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通常指一方个人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因个人劳动或财产取得的收益。共同财产一般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所得,如共同投资经营所得收益;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等。
财产分割方面:
一是有约定从约定。
二是无约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对于共同财产,一般参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实际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比如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取得贡献较大,可适当多分。但需要注意,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不存在法定的共同财产制,分割时主要依据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处理。
二、向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支持精神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单纯向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并主张精神赔偿,法院通常不会支持。
从法律层面来看,同居关系并非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但如果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种情况属于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对于精神赔偿,在解除同居关系案件中,若不存在法定的过错情形,法院难以支持精神赔偿请求。法定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通常是在婚姻关系中,比如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而普通的同居关系,双方是基于自愿而共同生活,在解除同居关系时,若无特殊的侵权行为给一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不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
不过,如果在同居期间一方存在严重侵害另一方人身权益等特殊情况,给对方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也可能获得一定的精神赔偿。
三、明知对方有配偶仍然与其同居的,会追究其法律责任吗
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同居,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具体情况需分不同层面来看:
从民事层面讲,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侵害了无过错方配偶的合法权益。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有权据此要求损害赔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照顾。
从刑事层面讲,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此处的“结婚”不仅包括登记结婚,也包括事实上形成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情形。一旦构成重婚罪,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是否构成重婚罪,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各种证据进行严格认定,并非只要存在同居行为就必然构成此罪。
本文原文来自66law.cn